请问各位一个问题,公益类项目,比如我在某地建设一个休闲公园,需要缴“两税一费”吗?
若收费就得缴税费,若免费如何维持基础设备维护
要。但营业税不是没了吗?
建公园这事,政府肯定要自己干,不然怎么增收
中国没有完善的公益体系,干啥都按商业活动对待,除非地方政府给优惠政策。
城建税和教育附加
你说出了我现在的困境,,
神马是休闲公园~?以公园公益为名实为营业的场所~?
这个还是看跟地方的沟通。当地政府出会议纪要,几年内减半征收甚至全免都是有可能的、几年前听过购地款优惠、N年内所得税免收、配套费优惠的,近几年可能力度还会加大。非盈利的话当地主要为了宣传和征集,相应贡献税收就少了;盈利性的话地方政府一直不收也不现实。
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,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修正案草案则明确,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好像前几天又改了吧,可以扣到完。没有3年限制。
所得税不行,分税制下,国税大头
曹德旺大大说交税=捐款~
不是你想建设就让你建设。
城市里不可能让你民间拿地去建什么免费休闲公园,回头这块地要是变更用途,那您不是赚海了,山沟里您随意
我公司正在建一个公园,明天可以帮你问一下,貌似没有免